梦列

  凡梦: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时,有反,有病,有性。

  在昔武王,邑姜方震太叔〔二〕,梦帝谓己:“命尔子虞,而与之唐。”及生,手掌曰“虞”〔三〕,因以为名。成王灭唐,遂以封之〔四〕。此谓直应之梦也〔五〕。诗云:“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六〕。”“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蓁蓁〔七〕。”此谓象之梦也〔八〕。孔子生于乱世〔九〕,日思周公之德,夜即梦之〔一0〕。此谓意精之梦也。人有所思,即梦其到;有忧即梦其事。此谓记想之梦也。今事〔一一〕,贵人梦之即为祥,贱人梦之即为妖,君子梦之即为荣,小人梦之即为辱。此谓人位之梦也。晋文公于城濮之战,梦楚子伏己而盬其脑〔一二〕,是大恶也。及战,乃大胜。此谓极反之梦也。阴雨之梦,使人厌迷;阳旱之梦,使人乱离;大寒之梦,使人怨悲;大风之梦,使人飘飞〔一三〕。此谓感气之梦也。春梦发生,夏梦高明,秋冬梦熟藏〔一四〕。此谓应时之梦也。阴病梦寒,阳病梦热〔一五〕,内病梦乱,外病梦发,百病之梦,或散或集〔一六〕。此谓气之梦也〔一七〕。人之情心,好恶不同〔一八〕,或以此吉,或以此凶。当各自察,常占所从〔一九〕。此谓性情之梦也。

  〔一〕○铎按:梦有多品,或吉或凶。梦吉而喜乐纵恣,则吉者不吉;梦凶而悲忧恐惧,则凶者真凶。故梦无问吉凶善恶,常戒慎修省以迎之,则皆吉矣。叙录云:“吉凶之应,与行相须。”此犹上篇勉人务实进善之趣也。

  〔二〕○铎按:“震”与“娠”同。

  〔三〕王先生云:‘“掌”疑“文”。’○铎按:左传作“有文在手曰虞”。此四字诚不了,然古文简质,正不必改。

  〔四〕昭元年左传。

  〔五〕论衡纪妖篇云:‘或曰:“人亦有直梦。梦见甲,明日则见甲矣。梦见君,明日则见君矣。”曰:然,人有直梦。直梦皆象也,其象直耳。’

  〔六〕斯干。

  〔七〕无羊。“蓁蓁”今作“溱溱”。“旟”旧作“旄”,据程本。○铎按:此盖本三家诗。

  〔八〕王先生云:‘“象”下脱一字。’

  〔九〕庄子让王篇:‘孔子曰:“今吾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

  〔一0〕论语。

  〔一一〕王先生云:‘“今”疑作“同”。俗书“同”为“仝”,仝、今形近之误。’○铎按:“今事”犹言“今一事也”。古人语急,不烦改字。下文“今一寝之梦”,若急言之,亦得为“今梦”也。

  〔一二〕僖廿八年左传。○铎按:疏引服虔注:‘如俗语相骂云“啑汝脑”矣。’伏己,谓伏于己身之上。论衡卜筮篇云:“晋文公与楚子战,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盬其脑。”是知晋文在下矣。

  〔一三〕迷、离、悲、飞韵。

  〔一四〕生、明、藏韵。

  〔一五〕素问脉要精微论云:“阴盛则梦涉大水恐惧,阳盛则梦大火燔灼。”亦见列子周穆王篇。

  〔一六〕热、发、集韵。

  〔一七〕孙侍御云:‘“气”上当有“病”字。’继培按:素问举痛论云:‘黄帝曰:“余知百病生于气也。”’论衡订鬼篇云:“病笃者气盛。”

  〔一八〕王侍郎云:‘据下云“心精好恶”,“情”当作“精”。’继培按:论衡书虚篇云:“情心不同。”超奇篇亦云:“表着情心。”是“情心”连文之证。管子内业篇云:“彼心之情,利安以宁。”襄卅一年左传:‘子产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公卿大夫,好恶不同。”○铎按:下文“心精”字皆“情”之借。精、情古字通,荀子修身篇:“术顺墨而精杂污”,以“精”为“情”,是其证。此文依下例作“精心”,而读为“情”,则两得之矣。

  〔一九〕同、凶、从韵。

  故先有差忒者〔一〕,谓之精〔二〕;昼有所思,夜梦其事,乍吉乍凶,善恶不信者〔三〕,谓之想;贵贱贤愚,男女长少,谓之人;风雨寒暑谓之感;五行王相谓之时〔四〕;阴极即吉,阳极即凶,谓之反;观其所疾,察其所梦,谓之病;心精好恶,于事验〔五〕,谓之性:凡此十者,占梦之大略也〔六〕。

  〔一〕“忒”旧作“武”,据天中记廿三改。按说文云:“●,失常也。忒,更也。”经典多借“忒”为“●”。

  〔二〕王先生云:‘“谓之精”上有脱文。下云“凡此十者,占梦之大略”,而文止言其八,必有解释直、象二梦,而今佚之。’

  〔三〕“凶善”二字旧倒。

  〔四〕周礼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郑注:“阴阳之气,休王前后。”白虎通五行篇云:“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五行大义云:“五行体休王者,春则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则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则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则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则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五〕脱一字。

  〔六〕孟子云:“此其大略也。”

  而决吉凶者之〔一〕类以多反,其何故哉〔二〕?岂人觉为阳,人寐为阴〔三〕,阴阳之务相反故邪?此亦谓其不甚者尔。借如使梦吉事而己意大喜乐〔四〕,发于心精,则真吉矣。梦凶事而己意大恐惧忧悲,发于心精,即真恶矣。所谓秋冬梦死伤也,吉者顺时也。虽然,财为大害尔,由弗若勿梦也〔五〕。

  〔一〕“之”字疑衍。

  〔二〕“何”旧脱。按交际篇云:“斯何故哉”,今据补。

  〔三〕论衡纪妖篇云:“卧梦为阴候,觉为阳占。”

  〔四〕以下文例之,此脱二字。

  〔五〕“所谓”以下,文有脱误。王先生云:‘“秋冬梦死伤”,疑是释“五行王相谓之时”义,上当有“春夏梦生长”语。’○铎按:疑尚脱“凶者”一五字句。

  凡察梦之大体:清絜鲜好,貌坚健〔一〕,竹木茂美,宫室器械新成,方正开通,光明温和,升上向兴之象皆为吉喜,谋从事成〔二〕。诸臭污腐烂,枯槁绝雾〔三〕,倾倚征〔四〕邪,劓刖不安〔五〕,闭塞幽昧,解落坠下向衰之象皆为〔六〕,计谋不从,举事不成。妖孽怪异〔七〕,可憎可恶之事皆为忧。图画恤胎〔八〕,刻镂非真,瓦器虚空,皆为见欺绐〔九〕。倡优俳?,侯〔一0〕小儿所戏弄之象,皆为欢笑〔一一〕。此其大部也〔一二〕。

  〔一〕“貌”上脱一字。

  〔二〕晏子春秋问上:‘景公曰:“谋必得,事必成。”’

  〔三〕“绝”当作“晻”。说文云:“晻,不明也。”晻、绝字形相近。书盘庚:“予不掩尔善”,五经异义作“不绝”,见诗文王疏,此其比也。“雾”与“雺”通。洪范:“曰蒙”,郑康成本作“雺”,云:“雺者,气不释,郁冥冥也。”史记宋世家亦作“雾”。○铎按:“绝雾”疑当作“訰霿”,“訰”误为“纯”,又转为“绝”耳。尔雅释训:“訰訰,乱也。”广雅释诂三:“顿,乱也。”玉篇心部:“忳,乱也。”訰、顿、忳并字异而义同。“霿”与“瞀”通。楚辞九章惜诵:“中闷瞀之訰訰兮”,王逸注:“瞀,乱也。”“訰瞀”二字平列,犹言“眊乱”矣。

  〔四〕“征”疑“欹”。○铎按:“征”盖“微”字之误。微,读为“违”。广雅释诂三:“微、违,离也。”“微”即“违”之同部借假。说文:“●,邪也。”周语:“以逞其违”,韦昭注:“违,邪也。”“违邪”与“●邪”同。征、欹字形不近,无缘致误,且“欹邪”与“倾倚”义复,故知汪说非是。

  〔五〕说文云:“●●,不安也。”引易困九五“●●困于赤芾”。王弼本作“劓刖”。干凿度云:“至于九五,劓刖不安。”○铎按:荀易作“臲●”,郑注:‘当为“倪●”。’書秦誓作“杌■”,傳:“杌■,不安。”此双声字,以声表义,故无定形。

  〔六〕“为”下脱二字。

  〔七〕汉书五行志云:“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说文作“●●”。

  〔八〕“恤”当作“卵”。卵胎,物之未成者,故为“见欺绐”。易林晋之益、震之观并云:“缺破不成,胎卵未生,弗见兆形。”或云:“殈”声误“恤”,说文云:“殈,胎败也。”○铎按:前说近是。

  〔九〕“绐”与“诒”同。

  〔一0〕“侯”疑“及”。○铎按:“及”字涉上四字而加人旁,因误为“侯”。

  〔一一〕“欢”旧作“观”,据何本。

  〔一二〕○铎按:“大部”疑“大都”。广雅释训:“都,凡也。”韩愈画记:“乃命工人存其大都焉。”“大都”盖有所本。或曰:“大部”犹“大类”也。

  梦或甚显而无占,或甚微而有应,何也?曰:本所谓之梦者,困不了察之称〔一〕,而懵愦冒名也〔二〕。故亦不专信以断事。人对计事〔三〕,起而行之,尚有不从〔四〕,况于忘忽杂梦〔五〕,亦可必乎?惟其时有精诚之所感薄,神灵之所告者〔六〕,乃有占尔。

  〔一〕“了”为“憭”之假借。说文云:“憭,慧也。惛,不憭也。”一切经音义廿一引作“不了”。后汉书孔融传:“小而聪了。”亦以“了”为“憭”。○铎按:“困”谓困倦,俗字作“困”。后汉书耿纯传:“昨夜困乎?”即此义。梦本于昏睡中蒙胧得之,故为“困不了察之称”,而亦“懵愦冒名”也。

  〔二〕说文云:“儚,惛也。●,不明也。”“懵”盖“●”之别体。尔雅释训云:“儚儚、洄洄,惛也。”释文:‘“儚儚”字或作“●”,“洄洄”本或作“●”。’说文引尔雅:“●●●●”,本书救边篇又作“徊徊溃溃”。“懵溃”即“●●愦愦”,今尔雅脱“愦愦”。详救边篇注。○铎按:“懵愦冒”三字平列,皆惛乱不明之意。“冒”与“眊”声近,汉书息夫躬传:“愦眊不知所为”,“愦眊”谓昏愦眊乱也(师古注:“愦,心乱也。眊,目闇也。”分二义,失之)。“懵愦冒名”即“懵愦冒之名”,犹潜叹篇“幽隐囚人”、班禄篇“奢夸廓人”及俗语“细微末节”、“宽洪大量”之类,皆以三同义字为定语耳。

  〔三〕○铎按:“对”字无义,疑当作“讨”。说文:“讨,治也。”与“计”义相近,故连言。讨、对形近易误,广雅释诂三:“讨,治也。”本说文,今本“讨”讹为“对”,是其比。

  〔四〕○铎按:广雅释诂三:“从,就也。”谓成就也。

  〔五〕忘,读若“怳”。老子云:“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为忽怳。”淮南子原道训云:“骛怳忽”,高诱注:“怳忽,无之象也。”礼记祭义云:“夫何慌忽之有!”管子水地篇云:“目之所以视,非特山陵之见也,察于荒忽。”汉书司马相如传云:“轧物荒忽”,张揖曰:“不分明之貌。”史记作“洸忽”。庄子至乐篇云:“杂乎芒芴之间。”怳、慌、荒、洸、芒、忘义并通。

  〔六〕吕氏春秋精通篇云:“今夫攻者,砥厉五兵,侈衣美食,发且有日矣。所被攻者不乐,非或闻之也,神者先告也。身在乎秦,所亲爱在于齐,死而志气不安,精或往来也。”此所言即其义。淮南子天文训云:“阴阳相薄感而为雷”,高诱注:“薄,迫也。感,动也。”

  是故君子之异梦,非妄而已也,必有事故焉。小人之異夢,非■〔一〕而已也,時有禎祥焉〔二〕。是以武丁梦获圣而得傅说〔三〕,二世梦白虎而灭其封〔四〕。

  〔一〕“■”舊作“桀”。○铎按:“■”隸變作“乘”。此“■”字若不誤為“桀”,則後人亦必改為“乘”矣。

  〔二〕“祯”旧作“真”,据程本改。礼记中庸云:“必有祯祥。”○铎按:“事故”与“祯祥”疑当互易。下文“武丁梦获圣”承“祯祥”言,“二世梦白虎”蒙“事故”言也。

  〔三〕楚语。

  〔四〕“灭”字旧脱,据何本补。事见史记秦始皇纪。“封”犹“邦”也。○铎按:“灭其封”亦见下文。说文:“封,爵诸侯之土也。”

  夫奇异之梦,多有故而少无为者矣〔一〕。今一寝之梦,或屡迁化,百物代至,而其主不能究道之,故占者有不中也。此非占之罪也,乃梦者过也。或言梦审矣,而说者不能连类传观,故其善〔二〕恶有不验也。此非书之罔,乃说之过也。是故占梦之难者,读其书为难也〔三〕。

  〔一〕○铎按:“为”与“谓”同。“无谓”见史记秦始皇纪。

  〔二〕“善”字旧脱。

  〔三〕晏子春秋杂下:‘占梦者曰:“请反具书。”’汉书艺文志杂占类:“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隋书经籍志五行类:“京房占梦书三卷。”

  夫占梦必谨其变故,审其征候,内考情意,外考王相,即〔一〕吉凶之符,善恶之效,庶可见也。

  〔一〕“即”与“则”同。

  且凡人道见瑞而修德者,福必成,见瑞而纵恣者,福转为祸;见妖而骄侮者,祸必成,见妖而戒惧者,祸转为福〔一〕。是故太姒有吉梦,文王不敢康吉〔二〕,祀于群神,然后占于明堂,并拜吉梦。修省〔三〕戒惧,闻喜若忧,故能成吉以有天下〔四〕。虢公梦见蓐收赐之上田,自以为有吉,囚〔五〕史嚚,令国贺梦〔六〕。闻忧而喜,故能成凶以灭其封。

  〔一〕吕氏春秋制乐篇:‘汤曰:“吾闻祥者,福之先者也。见祥而为不善,则福不至。妖者,祸之先者也。见妖而为善,则祸不至。”’治要载桓谭新论云:“灾异变怪者,天下所常有,无世而不然。逢明主贤臣智士仁人,则修德善政省职慎行以应之,故咎殃消亡,而祸转为福。”

  〔二〕○铎按:尔雅释诂:“康,乐也。”晋语一:“抑君亦乐其吉而备其凶?”“康吉”即“乐其吉”也。或以“吉”字属下读,非。

  〔三〕“省”旧作“发”。

  〔四〕御览八十四引帝王世纪云:“文王自商至程,太姒梦见商庭生棘,太子发取周庭之梓,树之于阙闲,梓化为松柏柞棫。觉而惊,以告文王。文王不敢占,召太子发,命祝以币,告于宗庙群神,然后占之于明堂。及发并拜吉梦,遂作程寤。”按程寤解出周书,今亡,御览及艺文类聚多引之。

  〔五〕“囚”旧作“因”。

  〔六〕晋语。○铎按:晋语二无“赐上田”语。神赐虢公上田,事在周惠王十五年,即鲁庄公三十二年,周语、庄三十二年左传并载之。此文盖合二事为一。

  易曰:“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一〕。”凡有异梦感心,以及人之吉凶,相之气色,无问善恶,常恐惧修省,以德迎之〔二〕,乃其逢吉〔三〕,天禄永终〔四〕。

  〔一〕系辞下传。○铎按:系辞云:“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此节引其文。

  〔二〕易震象曰:“君子以恐惧修省。”淮南子缪称训云:“身有丑梦,不胜正行。国有妖祥,不胜善政。”

  〔三〕书洪范云:“子孙其逢吉。”○铎按:马融注:“逢,大也。”此文本周语。周语:“道而得神,是谓逢福”,韦昭注:“逢,迎也。”上文云:“以德迎之”,则知节信“逢吉”之义当与韦同。

  〔四〕论语。○铎按:尧曰篇首章之语,伪古文尚书入之大禹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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