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礼仪三
陈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书左丞庾持称:“晋、宋以来,皇帝大行仪 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庙,奏策奉谥。梓宫将登辒辌,侍中版奏,已称某谥皇帝。 遣奠,出于陛阶下,方以此时,乃读哀策。而前代策文,犹云大行皇帝,请明加详 正。”国子博士、领步兵校尉、知仪礼沈文阿等谓:“应劭《风俗通》,前帝谥未 定,臣子称大行,以别嗣主。近检梁仪,自梓宫将登辒辌,版奏皆称某谥皇帝登辒 辌。伏寻今祖祭已奉策谥,哀策既在庭,遣祭不应犹称大行。且哀策篆书,藏于玄 宫。”谓“依梁仪称谥,以传无穷”。诏可之。
天嘉元年八月癸亥,尚书仪曹请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禫除仪注。沈洙议: “谓至亲期断,加降故再期,而再周之丧,断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顿除,故变之 以纤缟,创巨不可便愈,故称之以祥禫。禫者,淡也,所以渐祛其情。至如父在为 母出适后之子,则屈降之以期。期而除服,无复衰麻。缘情有本同之义,许以心制。 心制既无杖绖可除,不容复改玄‘,既是心忧,则无所更淡其心也。且禫杖期者, 十五月已有禫制。今申其免怀之感,故断以再周,止二十五月而已。所以宋元嘉立 义,心丧以二十五月为限。大明中,王皇后父丧,又申明其制。齐建元中,太子穆 妃丧,亦同用此礼。唯王俭《古今集记》云心制终二十七月,又为王逡所难。何佟 之仪注用二十五月而除。案古循今,宜以再周二十五月为断。今皇太后于安吉君心 丧之期,宜除于再周,无复心禫之礼。”诏可之。
隋制,诸岳崩渎竭,天子素服,避正寝,撤膳三日。遣使祭崩竭之山川,牲用 太牢。
皇帝本服大功已上亲及外祖父母、皇后父母、诸官正一品丧,皇帝不视事三日。 皇帝本服五服内亲及嫔、百官正二品已上丧,并一举哀。太阳亏、国忌日,皇帝本 服小功缌麻亲、百官三品已上丧,皇帝皆不视事一日。
皇太后、皇后为本服五服内诸亲及嫔,一举哀。皇太子为本服五服之内亲及东 宫三师、三少、宫臣三品已上,一举哀。
梁天监元年,齐临川献王所生妾谢墓被发,不至埏门。萧子晋传重,谘礼官何 佟之。佟之议,以为:“改葬服缌,见柩不可无服故也。此止侵坟土,不及于椁, 可依新宫火处三日哭假而已。”帝以为得礼。二年,何佟之议:“追服三年无禫。” 尚书议,并以佟之言为得。
又二年,始兴王嗣子丧。博士管晅议,使国长从服缌麻。
四年,掌凶礼严植之定《仪注》,以亡月遇闰,后年中祥,疑所附月。帝曰: “闰盖余分,月节则各有所隶。若节属前月,则宜以前月为忌,节属后月,则宜以 后月为忌。祥逢闰则宜取远日。”
又四年,安成国刺称:“庙新建,欲克今日迁立所生吴太妃神主。国王既有妃 丧,欲使臣下代祭。”明山宾议,以为:“不可。宜待王妃服竟,亲奉盛礼。”
五年,贵嫔母车丧,议者疑其仪。明山宾以为:“贵嫔既居母忧,皇太子出贵 嫔别第,一举哀,以申圣情,庶不乖礼。”帝从之。
又五年,祠部郎司马褧牒:“贵嫔母车亡,应有服制”,谓“宜准公子为母麻 衣之制,既葬而除”。帝从之。
六年,申明葬制,凡墓不得造石人兽碑,唯听作石柱,记名位而已。
七年,安成王慈太妃丧,周舍牒:“使安成、始兴诸王以成服日一日为位受吊。” 帝曰:“丧无二主。二王既在远,嗣子宜祭摄事。”周舍牒:“嗣子著细布衣、绢 领带。单衣用十五升葛。凡有事及岁时节朔望,并于灵所朝夕哭。三年不听乐。”
十四年,舍人硃异议:“《礼》,年虽未及成人,已有爵命者,则不为殇。封 阳侯年虽中殇,已有拜封,不应殇服。”帝可之。于是诸王服封阳侯依成人之服。
大同六年,皇太子启:“谨案下殇之小功,不行婚冠嫁三嘉之礼,则降服之大 功,理不得有三嘉。今行三嘉之礼,窃有小疑。”帝曰:“《礼》云:‘大功之末, 可以冠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娶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娶 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晋代蔡谟、谢沈、丁纂、冯怀等遂云:‘降服大功,可 以嫁女。’宋代裴松之、何承天又云:‘女有大功之服,亦得出嫁。’范坚、荀伯 子等,虽复率意致难,亦未能折。太始六年,虞和立议:‘大功之末,乃可娶妇。’ 于时博询,咸同和议。齐永明十一年,有大司马长子之丧,武帝子女同服大功。左 丞顾杲之议云:‘大功之末,非直皇女嫔降无疑,皇子娉纳,亦在非硋。’凡此诸 议,皆是公背正文,务为通耳。徐爰、王文宪并云:‘期服降为大功,皆不可以婚 嫁。’于义乃为不乖,而又不释其意。天监十年,信安公主当出适,而有临川长子 大功之惨,具论此义,粗已详悉。太子今又启审大功之末乃下殇之小功行婚冠嫁三 吉之事。案《礼》所言下殇小功,本是期服,故不得有三吉之礼。况本服是期,降 为大功,理当不可。人间行者,是用郑玄逆降之义。《杂记》云:‘大功之末,可 以冠子嫁子。’此谓本服大功,子则小功,逾月以后,于情差轻,所以许有冠嫁。 此则小功之末,通得取妇。前所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是简出大功之 身,不得取妇。后言‘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非直子得冠嫁,亦得取妇。故 有出没。婚礼国之大典,宜有画一。今宗室及外戚,不得复辄有干启,礼官不得辄 为曲议。可依此以为法。”
后齐定令,亲王、公主、太妃、妃及从三品已上丧者,借白鼓一面,丧毕进输。 王、郡公主、太妃、仪同三司已上及令仆,皆听立凶门柏历。三品已上及五等开国, 通用方相。四品已下,达于庶人,以魌头。旌则一品九旒,二品、三品七旒,四品、 五品五旒,六品、七品三旒,八品已下,达于庶人,唯旐而已。其建旐,三品已上 及开国子、男,其长至轸,四品、五品至轮,六品至于九品至较。勋品达于庶人, 不过七尺。
王元轨子欲改葬祖及祖母,列上未知所服。邢子才议曰:“《礼》‘改葬缌麻’。 郑玄注:‘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唯三人而已。然嫡曾孙、孙承重者,曾祖 父母、祖父母改葬,既并三年之服,皆应服缌。而止言三人,若非遗漏,便是举其 略耳。”
开皇初,高祖思定典礼。太常卿牛弘奏曰:“圣教陵替,国章残缺,汉、晋为 法,随俗因时,未足经国庇人,弘风施化。且制礼作乐,事归元首,江南王俭,偏 隅一臣,私撰仪注,多违古法。就庐非东阶之位,凶门岂设重之礼?两萧累代,举 国遵行。后魏及齐,风牛本隔,殊不寻究,遥相师祖,故山东之人,浸以成俗。西 魏已降,师旅弗遑,宾嘉之礼,尽未详定。今休明启运,宪章伊始,请据前经,革 兹俗弊。”诏曰:“可。”弘因奏征学者,撰仪礼百卷。悉用东齐《仪注》以为准, 亦微采王俭礼。修毕,上之,诏遂班天下,咸使遵用焉。
其丧纪,上自王公,下逮庶人,著令皆为定制,无相差越。正一品薨,则鸿胪 卿监护丧事,司仪令示礼制。二品已上,则鸿胪丞监护,司仪丞示礼制。五品已上 薨、卒,及三品已上有期亲已上丧,并掌仪一人示礼制。官人在职丧,听敛以朝服, 有封者,敛以冕服,未有官者,白帢单衣。妇人有官品者,亦以其服敛。棺内不得 置金银珠宝。诸重,一品悬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轜车,三品已上油幰, 硃丝络网,施襈,两箱画龙,幰竿诸末垂六旒苏。七品已上油幰,施襈,两箱画云 气,垂四旒苏。八品已下,达于庶人,鳖甲车,无幰襈旒苏画饰。执绋,一品五十 人,三品已上四十人,四品三十人,并布帻深衣。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铎、六 翣。五品已上二引、二披、四铎、四翣。九品已上二铎、二翣。四品已上用方相, 七品已上用魌头。在京师葬者,去城七里外。三品已上立碑,螭首龟趺。趺上高不 得过九尺。七品已上立碣,高四尺。圭首方趺。若隐沦道素,孝义著闻者,虽无爵, 奏,听立碣。
三年及期丧,不数闰。大功已下数之。以闰月亡者,祥及忌日,皆以闰所附之 月为正。
凶服不入公门。期丧已下不解官者,在外曹礻聂缘纱帽。若重丧被起者,皁绢 下裙帽。若入宫殿及须朝见者,冠服依百官例。
齐衰心丧已上,虽有夺情,并终丧不吊不贺不预宴。期丧未练,大功未葬,不 吊不贺,并终丧不预宴。小功已下,假满依例。居五服之丧,受册及之职,仪卫依 常式,唯鼓乐从而不作。若以戎事,不用此制。
自秦兼天下,朝觐之礼遂废。及周封萧詧为梁王,讫于隋,恆称籓国,始有朝 见之仪。梁王之朝周,入畿,大冢宰命有司致积。其饩五牢,米九十筥,皞醢各三 十五甕,酒十八壶,米禾各五十车,薪刍各百车。既至,大司空设九傧以致馆。梁 王束帛乘马,设九介以待之。礼成而出。明日,王朝,受享于庙。既致享,大冢宰 又命公一人,玄冕乘车,陈九傧,以束帛乘马,致食于宾及宾之从各有差。致食讫, 又命公一人,弁服乘车,执贽,设九傧以劳宾。王设九介,迎于门外。明日,朝服 乘车,还贽于公。公皮弁迎于大门,授贽受贽,并于堂之中楹。又明日,王朝服, 设九介,乘车,备仪卫,以见于公。事毕,公致享。明日,三孤一人,又执贽劳于 梁王。明日,王还贽。又明日,王见三孤,如见三公。明日,卿一人,又执贽劳王。 王见卿,又如三孤。于是三公、三孤、六卿,又各饩宾,并属官之长为使。牢米束 帛同三公。
开皇四年正月,梁主萧岿朝于京师,次于郊外。诏广平王杨雄、吏部尚书韦世 康持节以迎。卫尉设次于驿馆。雄等降就便幕。岿服通天冠、绛纱袍、端珽,立于 东阶下,西面。文武陪侍,如其国。雄等立于门右,东面。岿摄内史令柳顾言出门 请事。世康曰:“奉诏劳于梁帝。”顾言入告。岿出,迎于馆门之外,西面再拜。 持节者导雄与岿俱入,至于庭下。岿北面再拜受诏讫。雄等乃出,立于馆门外道右 东向。岿送于门外,西面再拜。及奉见,高祖冠通天冠,服绛纱袍,御大兴殿,如 朝仪。岿服远游冠,朝服以入,君臣并拜,礼毕而出。
古者天子征伐,则宜于社,造于祖,类于上帝。还亦以牲遍告。梁天监初,陆 琏议定军礼,遵其制。帝曰:“宜者请征讨之宜,造者禀谋于庙,类者奉天时以明 伐,并明不敢自专。陈币承命可也。”琏不能对。严植之又争之,于是告用牲币, 反亦如之。
后齐天子亲征纂严,则服通天冠,文物充庭。有司奏更衣,乃入,冠武弁,弁 左貂附蝉以出。誓讫,择日备法驾,乘木辂,以选于庙。载迁庙主于斋车,以俟行。 次宜于社,有司以毛血衅军鼓,载帝社石主于车,以俟行。次择日陈六军,备大驾, 类于上帝。次择日祈后土、神州、岳镇、海渎、源川等。乃为坎盟,督将列牲于坎 南,北首。有司坎前读盟文,割牲耳,承血。皇帝受牲耳,遍授大将,乃置于坎。 又歃血,歃遍,又以置坎。礼毕,埋牲及盟书。又卜日,建牙旗于单,祭以太牢, 及所过名山大川,使有司致祭。将届战所,卜刚日,备玄牲,列军容,设柴于辰地, 为墠而祃祭。大司马奠矢,有司奠毛血,乐奏《大护》之音。礼毕,彻牲,柴燎。 战前一日,皇帝祷祖,司空祷社。战胜则各报以太牢。又以太牢赏用命战士于祖, 引功臣入旌门,即神庭而授版焉。又罚不用命于社,即神庭行戮讫,振旅而还。格 庙诣社讫,择日行饮至礼,文物充庭。有司执简,纪年号月朔,陈六师凯入格庙之 事,饮至策勋之美,因述其功,不替赏典焉。
隋制,行幸所过名山大川,则有司致祭。岳渎以太牢,山川以少牢。亲征及巡 狩,则类上帝、宜社、造庙,还礼亦如之,将发轫,则“Q祭。其礼,有司于国门 外委土为山象,设埋坎。有司刳羊,陈俎豆。驾将至,委奠币,荐脯醢,加羊于 “Q,西首。又奠酒解羊,并馔埋于坎。驾至,太仆祭两轵及轨前,乃饮,授爵, 遂轹“Q上而行。
大业七年,征辽东,炀帝遣诸将于蓟城南桑乾河上筑社稷二坛,设方壝,行宜 社礼。帝斋于临朔宫怀荒殿,预告官及侍从各斋于其所。十二卫士并斋。帝衮冕玉 辂,备法驾。礼毕,御金辂,服通天冠,还宫。又于宫南类上帝,积柴于燎坛,设 高祖位于东方。帝服大裘以冕,乘玉辂,祭奠玉帛,并如宜社。诸军受胙毕,帝就 位,观燎,乃出。又于蓟城北设坛,祭马祖于其上,亦有燎。又于其日,使有司并 祭先牧及马步,无钟鼓之乐。众军将发,帝御临朔宫,亲授节度。每军大将、亚将 各一人。骑兵四十队。队百人置一纛。十队为团,团有偏将一人。第一团,皆青丝 连明光甲、铁具装、青缨拂,建狻猊旗。第二团,绛丝连硃犀甲、兽文具装、赤缨 拂,建貔貅旗。第三团,白丝连明光甲、铁具装、素缨拂,建辟邪旗。第四团,乌 丝连玄犀甲、兽文具装、建缨拂,建六驳旗。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长 鸣、中鸣等各十八具,鼓、金钲各二具。后部铙吹一部,铙二面,歌箫及笳各四 具,节鼓一面,吴吹筚篥、横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又步卒八十队,分为四团。 团有偏将一人。第一团,每队给青隼荡幡一。第二团,每队黄隼荡幡一。第三团, 每队白隼荡幡一。第四团,每队苍隼荡幡一。长槊楯弩及甲毦等,各称兵数。受降 使者一人,给二马轺车一乘,白兽幡及节各一,骑吏三人,车辐白从十二人。承诏 慰抚,不受大将制。战阵则为监军。军将发,候大角一通,步卒第一团出营东门, 东向阵。第二团出营南门,南向阵。第三团出营西门,西向阵。第四团出营北门, 北向阵。阵四面团营,然后诸团严驾立。大角三通,则铙鼓俱振,骑第一团引行。 队间相去各十五步。次第二团,次前部鼓吹,次弓矢一队,合二百骑。建蹲兽旗, 瓟槊二张,大将在其下。次诞马二十匹,次大角,次后部铙,次第三团,次第四团, 次受降使者。次及辎重戎车散兵等,亦有四团。第一辎重出,收东面阵,分为两道, 夹以行。第二辎重出,收南面阵,夹以行。第三辎重出,收西面阵,夹以行。第四 辎重出,收北面阵,夹以行。亚将领五百骑,建腾豹旗,殿军后。至营,则第一团 骑阵于东面,第二团骑阵于南面,鼓吹翊大将居中,驻马南向。第三团骑阵于西面, 第四团骑阵于北面,合为方阵。四团外向,步卒翊辎重入于阵内,以次安营。营定, 四面阵者,引骑入营。亚将率骁骑游弈督察。其安营之制,以车外布,间设马枪, 次施兵幕,内安杂畜。事毕,大将、亚将等,各就牙帐。其马步队与军中散兵,交 为两番,五日而代。于是每日遣一军发,相去四十里,连营渐进。二十四日续发而 尽。首尾相继,鼓角相闻,旌旗亘九百六十里。天子六军次发,两部前后先置,又 亘八十里。通诸道合三十军,亘一千四十里。诸军各以帛为带,长尺五寸,阔二寸, 题其军号为记。御营内者,合十二卫、三台、五省、九寺,并分隶内外前后左右六 军,亦各题其军号,不得自言台省。王公已下,至于兵丁厮隶,悉以帛为带,缀于 衣领,名“军记带”。诸军并给幡数百,有事,使人交相去来者,执以行。不执幡 而离本军者,他军验军记带,知非部兵,则所在斩之。是岁也,行幸望海镇,于秃 黎山为坛,祀黄帝,行祃祭。诏太常少卿韦霁、博士褚亮奏定其礼。皇帝及诸预祭 臣近侍官诸军将,皆斋一宿。有司供帐设位,为埋坎神坐西北,内壝之外。建二旗 于南门外。以熊席设帝轩辕神坐于壝内,置甲胄弓矢于坐侧,建槊于坐后。皇帝出 次入门,群官定位,皆再拜奠。礼毕,还宫。
隋制,常以仲春,用少牢祭马祖于大泽,诸预祭官,皆于祭所致斋一日,积柴 于燎坛,礼毕,就燎。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并于大泽,皆以刚 日。牲用少牢,如祭马祖,埋而不燎。
开皇二十年,太慰晋王广北伐突厥,四月己未,次于河上,祃祭轩辕黄帝,以 太牢制币,陈甲兵,行三献之礼。
后齐命将出征,则太卜诣太庙,灼灵龟,授鼓旗于庙。皇帝陈法驾,服衮冕, 至庙,拜于太祖。遍告讫,降就中阶,引上将,操钺授柯,曰:“从此上至天,将 军制之。”又操斧授柯,曰:“从此下至泉,将军制之。”将军既受斧钺,对曰: “国不可从外理,军不可从中制。臣既受命,有鼓旗斧钺之威,愿假一言之命于臣。” 帝曰:“苟利社稷,将军裁之。”将军就车,载斧钺而出。皇帝推毂度阃,曰: “从此以外,将军制之。”
周大将出征,遣太祝,以羊一,祭所过名山大川。明帝武成元年,吐谷浑寇边。 帝常服乘马,遣大司马贺兰祥于太祖之庙,司宪奉钺,进授大将。大将拜受,以授 从者。礼毕,出受甲兵。
隋制,皇太子亲戎,及大将出师,则以豭肫一衅鼓,皆告社庙。受斧钺讫,不 得反宿于家。开皇八年,晋王广将伐陈,内史令李德林摄太尉,告于太祖庙。礼毕, 又命有司宜于太社。
古者三年练兵,入而振旅,至于春秋蒐浯,亦以讲其事焉。梁、陈时,依宋元 嘉二十五年蒐宣武场。其法,置行军殿于幕府山南冈,并设王公百官幕。先猎一日, 遣马骑布围。右领军将军督右,左领军将军督左,大司马董正诸军。猎日,侍中三 奏,一奏搥一鼓为严,三严讫,引仗为小驾卤簿。皇帝乘马戎服,从者悉绛衫帻, 黄麾警跸,鼓吹如常仪。猎讫,宴会享劳,比校多少。戮一人以惩乱法。会毕,还 宫。
后齐常以季秋,皇帝讲武于都外。有司先莱野为场,为二军进止之节。又别墠 于北场,舆驾停观。遂命将简士,教众为战阵之法。凡为阵,少者在前,长者在后。 其还,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后。长者持弓矢,短者持旌旗。勇者持钲鼓刀楯,为前 行,战士次之,槊者次之,弓箭为后行。将帅先教士目,使习见旌旗指麾之踪,发 起之意,旗卧则跪。教士耳,使习金鼓动止之节,声鼓则进,鸣金则止。教士心, 使知刑罚之苦,赏赐之利。教士手,使习持五兵之便,战斗之备。教士足,使习跪 及行列嶮泥之涂。前五日,皆请兵严于场所,依方色建旗为和门。都墠之中及四角, 皆建五采牙旗。应讲武者,各集于其军。戒鼓一通,军士皆严备。二通,将士贯甲。 三通,步军各为直阵以相俟。大将各处军中,立旗鼓下。有司陈小驾卤簿,皇帝武 弁,乘革辂,大司马介胄乘,奉引入行殿。百司陪列。位定,二军迭为客主。先举 为客,后举为主。从五行相胜法,为阵以应之。
后齐春蒐礼,有司规大防,建获旗,以表获车。蒐前一日,命布围。领军将军 一人,督左甄,获军将军一人,督右甄。大司马一人,居中,节制诸军。天子陈小 驾,服通天冠,乘木辂,诣行宫。将亲禽,服戎服,钑戟者皆严。武卫张甄围,旗 鼓相望,衔枚而进。甄常开一方,以令三驱。围合,吏奔骑令曰:“鸟兽之肉,不 登于俎者不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者不射。”甄合,大司马鸣鼓促围, 众军鼓噪鸣角,至期处而止。大司马屯北旌门,二甄帅屯左右旌门。天子乘马,从 南旌门入,亲射禽。谒者以护车收禽,载还,陈于护旗之北。王公已下以次射禽, 皆送旗下。事毕,大司马鸣鼓解围,复屯。殿中郎中率其属收禽,以实护车。天子 还行宫。命有司每禽择取三十,一曰干豆,二曰宾客,三曰充君之疱。其余即于围 下量饣高将士。礼毕,改服,钑者韬刃而还。夏苗、秋狝、冬狩,礼皆同。河清中 定令,每岁十二月半后讲武,至晦逐除。二军兵马,右入千秋门,左入万岁门,并 至永巷南下,至昭阳殿北,二军交。一军从西上阁,一军从东上阁,并从端门南, 出阊阖门前桥南,戏射并讫,送至城南郭外罢。
后齐三月三日,皇帝常服乘舆,诣射所,升堂即坐,皇太子及群官坐定,登歌, 进酒行爵。皇帝入便殿,更衣以出,骅骝令进御马,有司进弓矢。帝射讫,还御坐, 射悬侯,又毕,群官乃射五埒。一品二品三十发,一发调马,十发射下,十发射上, 三发射麞,三发射帖,三发射兽头。三品二十五发,一发调马,五发射下,十发射 上,三发射麞,三发射帖,三发射兽头。四品二十发一发调马,五发射下,八发射 上,二发射麞,二发射帖,二发射兽头。五品十五发一发调马,四发射下,五发射 上,二发射麞,二发射帖,一发射兽头。侍官御仗已上十发一发调马,四发射下, 五发射上。季秋大射,皇帝备大驾,常服,御七宝辇,射七埒。正三品已上,第一 埒,一品五十发,一发调马,十五发射下,二十五发射上,三发射麞,三发射帖, 三发射兽头。二品四十六发一发调马,十五发射下,二十二发射上,二发射麞,三 发射帖,三发射兽头。从三品四品第二埒,三品四十二发一发调马,十二发射下, 二十二发射上,二发射麞,二发射帖,三发射兽头。四品三十七发一发调马,十一 发射下,十九发射上,一发射麞,二发射帖,三发射兽头。五品第三埒,三十二发 一发调马,九发射下,十七发射上,一发射麞,二发射帖,二发射兽头。六品第四 埒,二十七发。一发调马,八发射下,十六发射上,一发射麞,一发射帖。七品第 五埒,二十一发一发调马,六发射下,十二发射上,一发射麞,一发射帖。八品第 六埒,十六发一发调马,四发射下,九发射上,一发射麞,一发射帖。九品第七埒, 十发。一发调马,三发射下,四发射上,一发射麞,一发射帖。大射置大将太尉公 为之。射司马各一人,录事二人。七埒各置埒将、射正参军各一人,埒士四人,威 仪一人,乘白马以导,的别参军一人,悬侯下府参军一人。又各置令史埒士等员, 以司其事。
后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马建大麾于莱田之所。乡稍之官,以旂物鼓铎钲铙,各 帅其人而致。诛其后至者。建麾于后表之中,以集众庶。质明,偃麾,诛其不及者。 乃陈徒骑,如战之阵。大司马北面誓之。军中皆听鼓角,以为进止之节。田之日, 于所莱之北,建旗为和门。诸将帅徒骑序入其门。有司居门,以平其人。既入而分 其地,险野则待前而骑后,易野则骑前而徒后。既阵,皆坐,乃设驱逆骑,有司表 狢于阵前。以太牢祭黄帝轩辕氏,于狩地为墠,建二旗,列五兵于坐侧,行三献礼。 遂蒐田致禽以祭社。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阵,遂以苗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礿。仲 秋教练兵,如振旅之阵,遂以狝田如蒐法,致禽以祀方。仲冬教大阅,如振旅之阵, 遂以狩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烝。
孟秋迎太白,候太白夕见于西方。先见三日,大司马戒期,遂建旗于阳武门外。 司空除坛兆,有司荐毛血,登歌奏《昭夏》。在位者拜,事毕出。其日中后十刻, 六军士马,俱介胄集旗下。左右武伯督十二帅严街,侍臣文武,俱介胄奉迎。乐师 撞黄钟,右五钟皆应。皇帝介胄,警跸以出,如常仪而无鼓角,出国门而“Q祭。 至则舍于次。太白未见五刻,中外皆严,皇帝就位,六军鼓噪,行三献之礼。每献, 鼓噪如初献。事讫,燔燎赐胙,毕,鼓噪而还。
隋制,大射祭射侯于射所,用少牢。军人每年孟秋阅戎具,仲冬教战法。及大 业三年,炀帝在榆林,突厥启民及西域、东胡君长,并来朝贡。帝欲夸以甲兵之盛, 乃命有司陈冬狩之礼。诏虞部量拔延山南北周二百里,并立表记。前狩二日,兵部 建旗于表所。五里一旗,分为四十军,军万人,骑五千匹。前一日,诸将各帅其军, 集于旗下。鸣鼓,后至者斩。诏四十道使,并扬旗建节,分申佃令,即留军所监猎。
布围,围阙南面,方行而前。帝服紫袴褶、黑介帻,乘闟猪车,其饰如木辂, 重辋漫轮,虬龙绕毂,汉东京卤簿所谓猎车者也。驾六黑鳷。太常陈鼓笳铙箫角于 帝左右,各百二十。百官戎服骑从,鼓行入围。诸将并鼓行赴围。乃设驱逆骑千有 二百。闟猪停轫,有司敛大绥,王公已下,皆整弓矢,陈于驾前。有司又敛小绥, 乃驱兽出,过于帝前。初驱过,有司整御弓矢以前,待诏。再驱过,备身将军奉进 弓矢。三驱过,帝乃从禽,鼓吹皆振,坐而射之。每驱必三兽以上。帝发,抗大绥。 次王公发,则抗小绥。次诸将发射之,无鼓,驱逆之骑乃止。然后三军四夷百姓皆 猎。凡射兽,自左膘而射之,达于右腢,为上等。达右耳本,为次等。自左髀达于 右鋋为下等。群兽相从,不得尽杀。已伤之兽,不得重射。又逆向人者,不射其面。 出表者不逐之。佃将止,虞部建旗于围内。从驾之鼓及诸军鼓俱振,卒徒皆噪。诸 获禽者,献于旗所,致其左耳。大兽公之,以供宗庙,使归,荐腊于京师。小兽私 之。
齐制,季冬晦,选乐人子弟十岁以上十二以下为侲子,合二百四十人。一百二 十人,赤帻、皁褠衣,执鼗。一百二十人赤布裤褶,执鞞角。方相氏黄金四目,熊 皮蒙首,玄衣硃裳,执戈扬楯。又作穷奇、祖明之类,凡十二兽,皆有毛角。鼓吹 令率之,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其日戊夜三唱,开诸里门, 傩者各集,被服器仗以待事。戊夜四唱,开诸城门,二卫皆严。上水一刻,皇帝常 服,即御座。王公执事官第一品已下、从六品已上,陪列预观。傩者鼓噪,入殿西 门,遍于禁内。分出二上阁,作方相与十二兽儛戏,喧呼周遍,前后鼓噪。出殿南 门,分为六道,出于郭外。
隋制,季春晦,傩,磔牲于宫门及城四门,以禳阴气。秋分前一日,禳阳气。 季冬傍磔、大傩亦如之。其牲,每门各用羝羊及雄鸡一。选侲子如后齐。冬八队, 二时傩则四队。问事十二人,赤帻褠衣,执皮鞭。工人二十二人。其一人方相氏, 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硃裳。其一人为唱师,著皮衣,执棒。鼓角各十。有司预 备雄鸡羝羊及酒,于宫门为坎。未明,鼓噪以入。方相氏执戈扬楯,周呼鼓噪而出, 合趣显阳门,分诣诸城门。将出,诸祝师执事,预副牲胸,磔之于门,酌酒禳祝。 举牲并酒埋之。
后齐制,日蚀,则太极殿西厢东向,东堂东厢西向,各设御座。群官公服。昼 漏上水一刻,内外皆严。三门者闭中门,单门者掩之。蚀前三刻,皇帝服通天冠, 即御座,直卫如常,不省事。有变,闻鼓音,则避正殿,就东堂,服白袷单衣。侍 臣皆赤帻,带剑,升殿侍。诸司各于其所,赤帻,持剑,出户向日立。有司各率官 属,并行宫内诸门、掖门,屯卫太社。鄴令以官属围社,守四门,以硃丝绳绕系社 坛三匝。太祝令陈辞责社。太史令二人,走马露版上尚书,门司疾上之。又告清都 尹鸣鼓,如严鼓法。日光复,乃止,奏解严。
后魏每攻战克捷,欲天下知闻,乃书帛,建于竿上,名为露布。其后相因施行。 开皇中,乃诏太常卿牛弘、太子庶子裴政撰宣露布礼。及九年平陈,元帅晋王以驿 上露布。兵部奏,请依新礼宣行。承诏集百官、四方客使等,并赴广阳门外,服朝 衣,各依其列。内史令称有诏,在位者皆拜。宣讫,拜,蹈舞者三,又拜。郡县亦 同。